日盈快讯|日盈普法进校园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校园师生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校园,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23年4月7日,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公钦律师受董恒甫高级中学邀请,深入校园开展校园法律讲座。讲座主题为“校园谣言之追责篇”。
 
  主讲人:胡公钦 律师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美国艾默里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广播电台FM93.4嘉宾律师,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客座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
 
  Part.1
 
  校园谣言概述
 
  校园普法讲坛——校园谣言之追责篇
 

  

  首先,胡律师通过五个真实案例事件向师生讲解了校园谣言的概念、特点以及危害。胡律师强调:谣言让网络充满了假信息,而校园中的谣言让造成原本稳定的宿舍、班级与校园人际关系变得猜疑、紧张,十分混乱。它会破坏同学之间建立起来的信任,瓦解集体的团结,甚至造成同学个体的意志薄弱,影响到个体的正常校园学习生活。
 

  

  Part.2
 
  散布谣言之责任
 
  校园普法讲坛——校园谣言之追责篇
 

  

  胡律师整理了散布谣言或将面临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其中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了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胡律师通过一个人们日常中常会忽视的问题——“‘转发’是否可以成为免责理由”,告知师生:转发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主动传播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转发行为不能成为抗辩事由,也就是说,并不会因为只是“转发”,就可以免责。
 
  Part.3
 
  谣言止于智者
 
  校园普法讲坛——校园谣言之追责篇
 

  

  最后,胡律师带着董恒甫高级中学的师生们和谣言说“再见”。胡律师总结道,谣言止于智者,对个人而言,要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明了“造谣传谣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概念,不因无谓的跟风而拉低自身素质,不因随意行为而破坏自律,不因法盲而触碰红线,甚至越雷池。
 

  

  Part.4
 
  学生感想
 
  校园普法讲坛——校园谣言之追责篇
 
  1、高二  李同学
 
  在本次的讲座中,我们首先学习了谣言的危害,由于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对被造谣者生活及各方面的危害更大。其次,我们了解到造谣者也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2、高二  徐同学
 
  传播谣言是违法行为,在校内传播谣言也同样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我们作为已满16周岁高中生,要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谣言止步于智者。
 
  3、高二  华同学
 
  来自校外的律师为我们讲解了有关网上言论安全的法律知识。通过此次讲座,我深刻体会到了网络安全用语的重要性;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更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4、高二  霍同学
 
  胡律师大量列举我们身边的事例与社会热点事件,启发我们了解何为谣言,如何不信谣不传谣,这使我明白我们要拥有法治观念,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清醒的意识,让谣言止于智者,建设清朗的网络环境。
 
  本次普法讲堂进一步强化了董恒甫高级中学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帮助学校师生员工培养冷静善思的法制思维,使大家都能认识到“法”就在身边,法律是约束自己行为的准绳,亦是保护自己的武器。本次校园普法讲座引发了广大校园师生员工的热烈讨论与反思,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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