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快讯|陆勇律师为上海医药集团提供反垄断合规培训

  

  2023年5月31日,陆勇律师为上海医药集团工业板块及商业板块的管理层提供了一场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培训。
 
  2021年4月15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达成并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罚款764,007,948元。2023年3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天津金耀药业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的行为,罚款27721311.36元。
 
  

  
 
  
  会议现场
 
  培训以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案、天津金耀药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切入点,从两个案件的线索来源、被定性为垄断行为的具体行为、垄断行为的危害、行政处罚的裁量因素4个方面对2个案例做了详细解读。陆勇律师结合反垄断执法实践,就反垄断调查过程中被调查企业拥有的申请中止调查、垄断协议豁免、“安全港”原则等抗辩权利向企业管理层做了介绍。
 
  在解读2个具有代表性的医药行业垄断案例基础上,陆勇律师梳理、总结了2019年至2021年中国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情况——对原料药行业垄断行为持续高压打击的同时,制剂行业的垄断行为亦逐渐成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在总结近3年我国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情况的基础上,陆勇律师对未来该行业的反垄断执法进行了展望。
 
  培训的最后部分,陆勇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音解释了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种垄断行为的常见表现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合规措施。不仅说明了合规措施,陆勇律师还用图片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解释了轴辐协议、宽大制度、双罚制度、豁免制度等反垄断法修改后的一些特色制度和规制。整场培训没有一人提前离席,培训结束后与会听众与陆勇律师开展了积极的互动提问。
 
  近年来,执法部门对医药行业密集开出反垄断罚单——上周日傍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合计罚没3.2亿元。医药行业的反垄断合规逐渐得到行业内企业的重视——反垄断合规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选题”。

  本文撰稿人: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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