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快讯|日盈所许美律师当选为上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日盈所许美律师当选为上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近日,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美律师当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

  2017年2月16日上午,150位上海市首届人民监督员宣誓履职。人民监督员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监督列入监督范围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的自侦案件。该制度实施至今已有14年,此次上海通过深化改革,首次改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选任工作,并以网络自荐方式进行选任。人民监督员意在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确保依法监督和独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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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颁证大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郑善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越强,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卫萍,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巡视员、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朱久伟、市司法局副局长、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春兰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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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盈所高级合伙人许美(左三)

  本次当选的150位人民监督员中有14位来自律师队伍。今后,上海市司法局将密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评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随机抽选产生人民监督员参加具体案件监督,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积极性与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