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快讯|我所胡公钦律师团队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成功获检察院不批捕决定

  2023年11月3日,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羁押到看守所。本所高级合伙人胡公钦律师、合伙人朱海生律师接案后,针对其父亲陈述的大致案情进行了详细针对性的分析,初步指出案件定性指控存在的不合理性怀疑,同时建议其父母尽快与女性被害人沟通,尽力对被害人受到的伤害进行补偿以获得被害人谅解。


  
 
  因与被害人沟通效果不佳,被害人态度坚决要求将谢某判刑。2023年11月10日,谢某父母决定来所正式委托胡律师、朱律师代理本案,为谢某提供法律帮助。胡律师、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排队会见谢某。听取了谢某就案发当日情况的陈述,以及谢某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交往一年多、分分合合的点滴细节。会见结束后,胡律师、朱律师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对案件辩点和大致走向进行了初步预判。因案件已经被公安机关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胡律师、朱律师针对无强奸犯罪事实发生,行为手段、案发时间、空间等因素无法对被害人形成暴力强制或心里压迫,撰写了详尽的建议不批捕法律意见书,并第一时间面见检察官沟通案情、交换意见。检察院经两次上会讨论,最终于审查批捕期限最后一刻作出对嫌疑人谢某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于2023年11月17对嫌疑人谢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谢某及其父母,对胡律师、朱律师专业高效的辩护工作表示充分感谢和高度肯定,并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办案心得】刑事辩护律师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深厚的办案经验能够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作出针对性的分析、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和有效突破的辩护要点,并能够对案件的大致走向作出准确判断。这样方能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出有效维护,取得最佳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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