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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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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30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刑辩团队在走私犯罪辩护中再创佳绩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接受委托,担任上海某医院走私疫苗案重审一审辩护人。此案原审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7年,二审刘宪权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介入后上海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二审发回后,原一审检察院拟变更起诉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由于此案经打折计算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实际涉案金额2000余万),原审一审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200万,郭某罚金200万。如果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起诉,涉案单位仍将面临2000多万的巨额罚金,涉案个人仍将面临500万的巨额罚金。刘宪权律师刑辩团队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刘宪权律师刑辩团队的观点,将罪名变更起诉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且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将量刑建议确定在2年至2年零3个月。
2019年12月28日,上海市某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0万,被告人郭某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继本案二审发回重审后,在重审一审刑辩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