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快讯|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刑事辩护团队再创佳绩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郝旭东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涉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的辩护人。律师介入本案后,即提出辩护意见。本案王某所在单位曾为英国"邓禄普"品牌户外运动系列产品在中国大陆的品牌授权商,旗下涉及数十家经销商。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本案一度由某区检察院移送上海市某检察分院办理。辩护律师介入后,多次与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办案人员沟通,最终案件由上海市某检察分院退回至某区检察院。 本案起诉意见书指控王某犯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辩护律师经反复研读案卷材料,逐一梳理相关证据,提出了被告人王某不构成起诉意见书指控罪名的辩护意见。经与检察机关的充分沟通,起诉书最终以骗取贷款罪(单位犯罪)与单位行贿罪两罪提起公诉,即起诉意见书指控的三个罪名均被变更。

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与骗取贷款罪中的"欺骗手段"要求不符;所谓"重大损失"不应在骗取贷款罪与单位行贿罪中重复评价等辩护意见。经充分质证、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认为本案单位行贿罪不成立,仅保留骗取贷款罪一罪,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