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业绩|刘宪权刑事辩护团队再创佳绩,成功获撤销一审判决认定

  近日,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刑事辩护团队在一起诈骗罪上诉案件二审刑事辩护中再创佳绩!
 
  案件背景
 
  该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出资用于公司经营后,为转嫁个人投资损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借款协议,捏造与公司的借贷纠纷,非法占有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判处诈骗罪。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辩护结果
 
  刘宪权刑辩团队于2023年11月接受委托后充分阅卷,多次会见上诉人并与二审法院及时沟通案情。2024年1月,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刘教授凭借雄厚的专业功底据理力争,层层剖析,首先提出本案涉案资金本质上是借款,而非投资款,被告人有权主张债权;其次指出上诉人主观上是为了要回向公司支付的财物,完全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最后指出即便涉案资金属于投资款,上诉人以借款的形式要回钱款,也只是手段不当,最多属于民事欺诈而非诈骗,一审认定为诈骗罪明显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认为现有证据难以认定上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撤销一审判决诈骗罪的认定。
 
  祝贺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刑事辩护团队再创佳绩!
 
  相关律师
  
 
  刘宪权  刑事辩护团队领军人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天学者”讲席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上海市委、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教卫党委等法律顾问。同时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30余家司法机关聘为咨询专家和审委会顾问。
 
  作为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杰出法学教授与刑事辩护律师,他的多项研究成果或者咨询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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