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案例|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改判被告人缓刑

  2016年3月29日,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刘宪权教授又一次为当事人提供成功辩护,其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该案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并非我所办理)被告人被判七年徒刑。二审采纳刘宪权教授的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再次采纳刘宪权教授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缓刑。被告人现已被释放与家人相聚。这是刘宪权教授提供的又一次成功辩护,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