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案例|徐某某等七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最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6年,上海市全市范围内严查假文物类诈骗犯罪,徐某某等七人所在公司二十余人悉数被公安机关已涉嫌诈骗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徐某某等七人作为该涉案公司高管,通过家属集体委托本所律师作为该案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接受委托,派出了以事务所副主任吴皓律师领衔的七人律师团,为徐某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该案在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变更罪名,由原侦查阶段的“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直接将该案可能的量刑区间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至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系该批同类型案件中的首例。该案经本所七名律师共同出庭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对于具体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减去了公诉机关计算错误的部分),对徐某某等七名被告人从轻量刑,分别处以五年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