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案例|朱某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浙江省某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朱某所涉罪名均成立,则所处刑期很可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所副主任(刑事部负责人)吴皓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担任朱某辩护人。经吴皓律师精心辩护,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为朱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并就玩忽职守罪与受贿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即关多少、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