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观点|赠与妻子25%房产,离婚时妻子可以获得25%还是12.5%?

  近日,王丹丹律师接到律师同行这样一个咨询:多年前丈夫体检时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医生说丈夫活不了几年了。丈夫万念俱灰之下就把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一套房屋加上了妻子和女儿的名字,房产证上登记为三个人按份共有,女儿份额50%、妻子份额25%、丈夫份额25%。现,丈夫已经好好的活了10多年并未出现医生所说的情况,且丈夫和妻子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丈夫现在想要主张已经赠与给妻子的自己婚前房产的25%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行?换句话说,丈夫赠与给妻子25%的房产份额中是否还有12.5%属于丈夫呢?离婚时妻子能够获得这套房产的25%还是12.5%呢?
 
  对此 ,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
 
  认为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所获得的25%的房产份额中还有12.5%是属于丈夫的。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2015)高民申字第00487号民事裁定书中就曾提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海淀房屋系赵某婚前购买,并在婚前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在一次性清偿房屋贷款本息当日,赵某将海淀房屋过户到魏某名下,该行为应视为赵某对魏某的赠与。由于该行为发生在魏某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属魏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魏某主张赵某将海淀房屋过户到魏某名下,即表示赵某将海淀房屋赠与魏某,魏某应取得百分之百的产权,魏某应提供协议佐证其主张。魏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赵某亦不认可将房屋完全赠与魏某,魏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由此,魏某亦不能因房屋更名到其名下而取得海淀房屋百分之百的产权。”
 
  由此可见,该观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丈夫将婚前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份额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赠与给妻子。离婚时,丈夫不认可赠与份额,且妻子不能够提供协议佐证该不动产或份额属于其个人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即赠予的部分夫妻再一人一半。
 
  另一种观点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份额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应当获得25%而不是12.5%的房产份额。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不动产一经登记后就对外进行物权公示了,让所有的第三人知晓不动产产权的所有权归属情况。而本案中,丈夫将其婚前个人房产的产权登记变更为女儿50%、妻子25%、丈夫25%,就是将明确的不动产产权归属情况如实的告知所有人,妻子在涉案房产中所占的份额应当如不动产产权登记簿所记载的,即25%而非12.5%。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系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合上文提到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可以看出这两条规定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关键之处就是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对象。简而言之,就是明确只赠与财产给丈夫或妻子的就是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给丈夫或者妻子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之间赠与的赠与对象一定是很明确的,因为丈夫赠与妻子其婚前房产25%的份额,一定表示的是“亲爱的,我愿意将我婚前房产25%的份额赠与给你”而不是“亲爱的,我愿意将我婚前房产25%的份额赠与给我们”。丈夫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三人按份共有的行为的赠与对象已经足够明确清晰,就是赠与给女儿50%的份额、妻子25%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该25%的份额系妻子的个人财产。
 
  最后
 
  如果按照第一种观点,将赠予的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将导致一种极端结果,就是夫妻一方永远不可能达成将房产全部100%的赠予给对方的期望,自己也永远无法和房产进行完整切割,这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
 
  综上所述
 
  王丹丹律师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前文已有充分论述,在此就不再赘述了。但是话说回来,由于现在的很多法律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司法实践当中缺少统一的裁判标准,导致虽然各案可能相同,但是由于发生的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处理的法官观点不同,最终可能得到的结果也是大相径庭的。
 
  所以王律师也在此提醒大家注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感情浓厚,愿意通过赠与或者约定夫妻财产的方式来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意,而此时如果不通过白纸黑字的方式将这份意思表示固定下来,仅仅通过行动将房产过户,待到感情破裂时,赠与一方往往不会承认其当时的意思表示,此时就会产生争议,带来很多的诉讼风险,少则损失几十万,动辄损失上千万都是我们在办案中常见的。所以,对于不动产,更名登记再加上一份专业的书面《赠予协议》或者《婚内夫妻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不动产全部或部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这才能达到百分百的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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