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的听证和退市情况分析
本文撰稿人:邵逸俊
作为曾经最为成功的纳斯达克中国上市公司,瑞幸公司的造假年报实际对世界上各个投资方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乃至于引发了外界资本市场对中国公司的普遍不信任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瑞幸即使消耗了非中国投资人的钱款,并不意味着其本身的正当性合法性,并不存在“割了外国韭菜肥了国人”这种看法,因为这种事情无异于饮鸠止渴,融资渠道的不通畅将阻碍企业的做大做强,欺骗的手段绝对不利于维护正当证券市场秩序的。即使在目前中美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诚信的投资人应该是一个市场应该达到的最基本的标准,一个极端不诚信的行为不仅打击的是投资人和公司,还有可能对批量计划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而瑞幸公司正在为其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纽约东部时间5月19至20日期间,纳斯达克股指交易所明确致函瑞幸公司,要求瑞幸退市,因为其伪造财务报表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共利益,引发了公众关切。瑞幸公司则声称其希望进行听证会,对于公司中部分高管的伪造行为进行补救,并希望能够在此期间保持上市的状态。自从4月7日起因为该事件发酵,瑞幸公司已经停止在该交易所交易,并且导致期间股价直线下降,损失金额达到十亿美元。公司则以内部调查为由,开除了相关的责任人,并以此作为向交易所要求听证、并期待能够继续上市等良好结果,但是情况并不容乐观。
有消息称目前瑞幸公司对于交易所在举行听证前就除名公司感到不满,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该程序违反了程序法,但我对于是否在听证会期间退市是存疑的,根据我所查阅的资料,基于来源渠道不通畅,可能大家对于瑞幸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认知上的偏差。根据瑞幸公司自己发布的消息英文版,在听证期间该公司股票是依旧在纳斯达克“在表”的,而非已经被除名。
根据声明原文“The Company plans to timely request a hearing (the “Hearing”) before a Nasdaq Hearings Panel (the “Panel”). The Company will remain listed on Nasdaq, pending the outcome of the Hearing. There can be no assurance that the Panel will grant the Company’s request for continued listing. According to the Notice, the Hearing will typically be scheduled to occur approximately 30 to 4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the hearing request.”摘自(https://www.globenewswire.com/news-release/2020/05/19/2035709/0/en/Luckin-Coffee-Receives-Delisting-Notice-from-Nasdaq-and-Plans-to-Request-Hearing.html)
根据上述表述,在公司进行申请听证会期间,该股票是被停牌,而非退市,但是审核的专门委员会并不会保证在听证会结束后继续处于上市阶段,换句话说,说瑞幸退市也没错,因为他可能离最终的退市也就毫厘之差罢了,但是严格意义上,这种类似于停摆,而非彻底退市。
本案的情况,美国总统特朗普亦十分关注,并且要求SEC委员会加强对中国公司是否遵守美国会计法案审核,并要求美国国家投资基金、信托等方案撤出涉及中国公司资产(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亚洲公司资产,但在该语境下,不能不说主要是针对中国公司资产)的投资组合。根据消息,纳斯达克交易所正在计划制定专门针对中国公司的更为严厉的上市ipo的特别规则,用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
对于瑞幸公司法定代表人所表达的不满,我表示可以理解,但如果详细分析美国的公司上市机制以及公司的治理机制,则可以证实即便如外界所说的未经听证便已经退市,瑞幸公司的董监高都是要负起责任的。以公司内部治理的情况来看,对于公司最起码的要求是管理层应该处于good faith,也就是基于能力范围内的善意(此处应为一个合理的商业人在力所能及消息范围内得到讯息所作出的判断,包括买卖、以及内部自律等行为),才能保护公司的利益。而IPO的公司往往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至少管理层是经受得起考验的、能够说是经验丰富的。
这里就存在一个多项选择题的结果都是否定(无论怎么回答都是错的)的悲剧。作为美国券商以及投资者,只要提出几个问题,瑞幸公司都不得不将自己的丑揭发给了全世界。
瑞幸公司内部高管为何没有发现这个情况?为何是由浑水公司基于第三方消息来源外部发现?并且开始的时候不进行调查而是否认?并且为何最后认定是部分高管的个人行为?为何其他高管没有发现?
这里我觉得只有三种答案,而答案都是糟糕的。要么大家一起参与了造假;要么选择视而不见、坐享其成,出了事于己无关;要么高层的能力不足以洞察这种大规模造假情况。除了上述三种情况,根本找不到替瑞幸公司辩解的地方。那么导致的结果,两个,第一个瑞幸公司的管理层没有能力,不足以让该公司上市,所以应退市;第二个瑞幸公司高管道德均存在问题,不够诚信,对股东投资人不负责任,不符合上市条件,所以应该退市。
即使是能够举行听证会,也只能说是为了维护程序的正义,结论基本都是一样的。一个偌大的传说沦为粉单股票垃圾可能已经不可避免。
下面说一下纳斯达克退市声明中的两点,“ (i) public interest concerns as raised by the fabricated transactions disclosed by the Company in a Form 6-K on April 2, 2020, pursuant to Nasdaq Listing Rule 5101; and (ii) the Company’s past failure to publicly disclose material information, citing a business model through which the previously disclosed fabricated transactions were executed, pursuant to Nasdaq Listing Rule 5250.”这两点其实就是一句话“造假的业绩吸引投资人,案发后引起了严重社会关注(往往是恐慌)”。这两个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零容忍的,数据造假后导致的泡沫让投资人承担,在美国不仅要追究退市、罚款、民事诉讼,还要有牢狱之灾,并不是一句认罚就能够解决的。罚款仅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之后的投资基金的追偿要求,个人投资者的追偿要求,以及信息不实披露造成的社会动荡,通通都要瑞幸公司买单。
这个听证会结束后,纳斯达克就会将结果告知证券委员会,证券委员会在做出处罚后,会代表其自身对瑞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成立相关基金对于损失投资人进行补偿。并且可能会联系州检察办公室及联邦检察办公室,对涉及刑事的问题进行信息共享抄送,此外,任何投资者个体都只要没有满足其自身的需求,都能自发提起诉讼。瑞幸在美国面对的问题都是源源不绝,更不论国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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