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学术|日盈协办上海市研究生模拟法庭竞赛暨学术论坛圆满举办

2019年10月9日,由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协办支持的首届上海市研究生模拟法庭竞赛暨学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如期举行,本届市研究生模拟法庭竞赛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彭文华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赵俊以及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毕玥共同出席。

日盈学术|刑法学专家吴允锋谈"小区醉驾不算犯罪" ——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已居刑案之首

10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简称《纪要》)。

日盈学术|刘宪权教授: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否定说的回应

作者: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中

日盈学术|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适用调查分析 许美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是当下我国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近年来药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发,案件影响之大、后果之严重在不断挑战社会公众承受底线的同时,也对刑法规制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药品犯罪历来是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修改为行为犯,并相应提高了罚金刑的幅度,在加大打击力度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此类案件数量显著增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也反映出刑法规定中的问题和不足。笔者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两年来

日盈学术|日盈学术新一站 模拟法庭露锋芒

7月9日,日盈所举办了"2019年日盈学术系列活动"之一的模拟法庭竞赛。赛事现场安排在了今年新落成的日盈所大会议室,案件以一个真实的刑事案例为基础,力图还原一场高水平的真实庭审。日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毕玥律师、管理合伙人许美律师、王欢奂律师组成合议庭。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吴皓律师和"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陈顺律师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全国高校模拟庭审大赛的两位冠军队选手周屿衡和王前鑫担任辩护人,黄君后律师担任被告,夏思洁律师担任书记员。活动由毕玥主任主持,荣誉主任吴益民律师

日盈学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建立在我国四十余年对外开放的基础之上。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统称“三资企业法”)陆续发布实施,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三资企业法虽然有所修正,但是许多规定不符合现实需求,也有一些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因此,通过打“补丁式”法规调整和局部制度创新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立法迫在眉

日盈学术|日盈所律师吴舟荣获上海律师学术大赛二等奖

2019年3月16日上午,第二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颁奖仪式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懿德楼报告厅落下帷幕,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吴舟律师荣获本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论文和调研课题报告类”二等奖。上海律师学术大赛作为上海市律师界的重量级赛事和标志性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向社会展现自身专业素养和执业品位的重要平台。本次学术大赛的评审委员会由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理论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法官、仲裁员以及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律师共同组成。本次学术大赛

日盈案例|梅某职务犯罪被求刑10年以上,日盈助其获判3年刑期

刘宪权律师承办的梅某受贿案系中共某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受贿系列案件之一。本案被告人梅某系张某的特定关系人,全案由中纪委督办,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由江苏省某法院管辖。

日盈学术|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摘要: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第16条第2款的适用面临着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行为如何定性等问题。从条文内容来看,以国家工作人员事后"知道"之态度认定受贿故意说明该规定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故意的刑事推定。在规定性质上,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未涉及具体行为定性,故是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在具体行为定性上,存在单独犯罪、共同犯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观点。这些观点或多或少抵牾某些刑法原则或规定,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背离立法原意、司法僭越立法之嫌。通过区分国家工作

日盈学术|刘宪权教授新书《人工智能:刑法的时代挑战》成功首发

当前随着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和应用的不断升级,在此过程中的刑事风险也逐渐多发。如何在源头上对这些风险加以定义和防控成为了刑法学领域的重要课题。《人工智能:刑法的时代挑战》一书,对于该领域的现实问题给予了专业的阐释,就刑法如何规制人工智能在研发和使用过程所可能发生的社会危害给出了创设性的方案。

日盈案例|两单位被控行贿,日盈成功助其获得不起诉决定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允锋,接受委托,担任被告单位上海某设计院和上海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单位行贿案的辩护人。

日盈学术|刘宪权教授:智能机器人成为刑事责任主体的可能性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行为人似乎不再局限于自然人和单位,在程序的设计和编制范围外实施行为的智能机器人同样也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行为的智能机器人可以和自然人、单位一样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其一旦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